温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文件
温职改办〔2018]23号
关于开展2018年度机械专业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职改办,温州市机械工程学会:
根据《关于2018年度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温职改办〔2018]3号)精神,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机械专业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过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和对象
凡在我市企业单位中从事机械专业设计开发、生产制造(工艺)、技术服务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(非行政、事业编制)。
二、申报条件和要求
1.申报条件:按《关于印发温州市企业人员机械专业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(试行)的通知》(温职改办〔2018]19号)执行。
2.年度考核要求: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年度考核相挂钩,要求申报对象在晋升级别最低年限内的年度考核为合格(或称职)以上。
3.社保要求:为防止申报对象身份作假和挂靠评审,申报对象须有在申报截止日之前3个月以上的在温社保缴费记录。
4.继续教育要求:根据《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浙人社发〔2016]63号)规定,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,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,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。学时登记管理按《关于印发《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(试行)》的通知》(浙经信人事[2018]99号)执行。专业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学习可联系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,联系电话:0577-88526611、88528620;一般公需科目学习采用在线网络培训和现场考试相结合的形式,可登陆温州继续教育网(www.wzjxjy.cn)自行注册报名参加学习和预约考试,联系电话:88302686;市机械工程学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可作专业科目另行认定学时。
5.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。
三、申报材料
1.《温州市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》2份(附电子文档);
2.《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》1份(附电子文档);
3.评审佐证材料1份,包括学历、资历、年度考核、业绩成果等;2001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;
4.继续教育学时证明(温州继续教育网自主打印);
5.评审规定时限的社保缴纳证明;
6.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;
7.二寸半身免冠近照一张,备发资格证书用(放在一信封内);
8.《机械专业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量化评价赋分表》(不具备规定申报条件者自评赋分填报)
四、评审程序
1.申报对象填写《温州市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》,经所在单位公示和签署推荐意见后,会同其他评审申报材料报当地县级人力社保局审核盖章;
2.申报对象将评审材料报送至温州市机械工程学会;
3.市机械工程学会收齐申报材料后统一报市职改办资格审查;
4.市机械工程学会组建评委会,对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评价,提出评审结果建议,报市职改办审批;
5.市机械工程学会对经市职改办审批后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;
6.市人力社保局发文公布评审通过人员名单,并制作资格证书。
五、评审方式
评审采取量化评价赋分、理论考试、答辩面试相结合的评价方式。
六、材料报送时间、地点时间:6月18日-8月15日地点:温州市机械工程学会(温州市-乐动官网登录中路276号科技合作大楼7楼)联系电话:86591590评审工作涉及相关表格可到市人力社保局网站“政务公开”
一>“人才工作”一>“职称评审”栏目查阅本通知进行下载,网址:www.wzhrss.gov.cn。